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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隰县农业委员会稳步推进农业投入品可追溯监管体系平台建设
发布时间:2018-11-15 10:38  点击率:2057

    根据《农药管理条例》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重要产品建立可追溯体系平台的意见》等法律、法规、政策的要求,临汾市农委制定了《临汾市农业投入品监管体系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》,要求各县市农委在6月底前建成“来源可查、去向可追、问题可究”的农业投入品可追溯监管体系。

   方案下发后,各县市区农业执法部门都能按照方案要求积极行动,开始了摸底排查工作。隰县农委部署早、行动快,采取先易后难当时,稳步推进农业投入品可追溯监管体系平台建设,王耀辉队长亲自带队,对全县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的摸底排查,并与2月6-7日,分批次组织全县56家农资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对《农业投入品监管体系平台实施方案》进行了认真的学习,对建设可追溯管理平台的意义和重要性进行了详细解读,并于农资经营单位签订了建设平台意向书,目前,全县已有30余家农资经营单位开始着手购置建设平台所需硬件设备,其余农资经营单位也在积极筹备当中。

   农业投入品可追溯管理体系平台建设是法律法规的强制要求。它的建设一方面可以大大提高市县两级农业执法部门的监管水平,一方面可以有效提升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品牌意识,更好地维护农资市场的生产经营秩序,从而从源头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。